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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 互为凭借共同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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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19

 

中国制造2025和一带一路的概念提出时间接近,前者是与工业互联网、工业4.0等制造业相关概念相匹配,后者则是中国对外政策,两年多来,中国制造2025和一带一路都在实操层面取得不错的成绩,但是面临的问题也愈发棘手,表现为工业经济增速放缓、国际合作项目“呼声大雨点小”,如果将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后,是否能起到1+1>2的效果呢?

一带一路的国家,工业增加值普遍不高,大部分处于工业化初、中期阶段;从制造业层次来看,以一般加工制造业为主。

因此,中国与一带一路的国家进行国际产能合作的需求较大,核心需求主要在三个方面,即加速工业化进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技术投资与扩大双边贸易。

一带一路的大多数国家希望与中国进行产业对接,加速自身工业化进程,提升工业制造业核心竞争力。这是由于这些国家工业化发展起步较晚,在工业发展进程中,缺乏足够的资金、科学的产业政策、先进的技术与经验等关键环节,进而影响其工业特别是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而中国近些年经济高速发展,用地、用工成本上升以及国内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国内部分优势产能,如纺织、服装、钢铁、电子信息等领域需要进行转移,这样使得双方进行优势互补的可能性大增。

 在一带一路的推行中,中国与其他国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是一带一路概念推行的一大契机,在这些国家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时,又对中国过剩优质产能走出去提供了较大市场。

另外,技术投资与贸易合作也是中国与其他国家开展产能合作的一大立足点。中国在机电产品、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等产业方面具有先进的技术与丰富的发展经验,在对外投资时,能够加强区域合作的同时助力当地经济发展。

中国结合自身产业发展现状与优势,重点进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核电水电能源建设以及高铁、高技术船舶等为代表的先进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通过核电等为代表的清洁能源装备以及通信设备和服务为代表的信息通信领域走出去,在一带一路上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促进双方产业结构升级与经济快速发展。

据亚行2009年发布的报告资料来看,亚太地区在2010-2020年十年间将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8万亿美元,每年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入约7300亿美元,其中过半的资金需求来自于东南亚国家地区。这其中,交通道路建设的资金投入约占到基建资金投入的30%。近几年,随着国家对高铁产业的侧重与推动,中国高铁装备“走出去”的势头强劲。目前,中国高铁装备已经出口到欧洲、美洲、非洲及亚洲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交通互联互通网络建设为中国高铁装备“走出去”赋予了更大的意义。中国高铁装备也凭借“施工快、适应性强、性价比高”等优势在国际市场中脱颖而出,签订了越来越多的建设订单。

虽然我国高铁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及产业走出去且发展势头良好,但同时也面临着市场竞争激烈、国家认可度不高、品牌竞争力较弱、地缘政治经济影响等困境。中国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继续完善、细化高铁国际化标准体系,深度参与国际高铁规划和标准的制订工作,想方设法突破海外标准壁垒,推动中国高速铁路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

除此之外,随着一带一路上其他国家新兴市场移动互联网的爆发式增长,中国与其他国家在信息通信、宽带网络、物联网、网络安全、网络融合、信息通信设备制造等方面拥有巨大的合作空间。这一方面包括中低端通信设备等产品制造和高端信息服务业两大类,针对中低端通信设备等产品制造方面,我国通信企业如华为、中兴等企业利用部分国家劳动力、土地成本较低的优势,积极推进产业转移及部分技术转移。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更应该根据东道国的市场需求,做出客观准确的产品和市场定位,利用中低端通信设备产品快速打开东南亚国家市场。对于信息服务业来讲,企业可以通过海外并购等方式,融入当地电信产业等,进而扩大影响力。

中国制造业可以利用一带一路中这些行业优势进行合作发展,从而增强自身实力,更快实现中国制造2025,在这个过程中,同样需要注意顶层设计谋划、产业园区升级、风险管控能力、国际复合型人才培养等方面,完善顶层设计,重视和提升全球产业链布局能力。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大背景下,更应该立足全球视野,完善顶层路线设计,深入剖析全球产业链布局,整合国内企业、社会等资源,集中力量有的放矢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区分政府与企业责任,政府着重提供务实的公共服务,同时,加快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银行等多边国际金融机构的运用,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企业着重提升自身竞争力,增强跨国跨区域管理能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打造海外推介品牌,提供智力支持。

关于地缘政治风险,我国应对投资国的发展规划以及合作伙伴的选择等进行理性分析、准确预判,充分了解对方国家相关法律条款,加强与项目东道国的战略互信合作,合理评估国家政治风险;关于经济风险,我国企业在选择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前,一定要对项目前景和投资回报等作可行性分析,针对东道国实际情况选择项目融资的方式,对于一些资金充裕的国家,可以采用东道国贷款的方式,对于产品或服务预期收入较好的发达国家或新兴市场国家的项目,可以考虑BOT或BOOT等方式融资,对于一些能源和自然资源丰富但资金实力又有限的国家,可进一步探索技术投资换资源的灵活方式;关于国外舆论风险,我国应选择与投资国的企业合资或合作、共同开发建设,打破国外对“中国的马歇尔计划”等说法;关于信用风险,我国应建立境外风险预警和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在投资之前做好信用风险防范的预案,组建专门的法律专家团队,对突发事件从法律层面深入评估。

中国企业“走出去”坚持本土化策略,与东道国开展全方位合作,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熟悉东道国的经济发展、社会风俗、文化历史和法律体系等内容,真正地做到入乡随俗、落地生根的企业“走出去”。同时,应当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体系的制定,诸如高铁设备、通信设备、电力设备、航空航天等行业的国际标准体系,提升我国自身工业软实力。